网课培训效果未达到预期能否要求退费?

  新闻资讯     |      2023-12-21 19:01

  KB体育近年来,短视频直播带货兴起,越来越多的人想尝试直播带货,新手小白们的选择是参加培训,当名师“刘老师”变“文老师”,培训效果不符合预期时,能否要求培训机构退费?近日,云溪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样一起案件。

  小明(文中出现的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)通过短视频直播看到了某科技公司学习短视频运营的宣传广告。在短视频中,该培训机构宣称拥有教学经验十分丰富的知名教师授课。在机构的引导下,小明缴纳了2993.88 元报名费。报名后,培训机构通过微信向小明发送课程链接,但真正上课后,小明称授课老师并非广告视频中展示的老师。在接受了几堂课程教学后,效果不尽如人意,小明遂联系培训机构协商退款事宜,多次催要均未果,将其诉至法院。

  为及时化解纠纷,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,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,立案庭将案件转入诉前调解程序,案件受理后,人民调解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,了解到症结所在之后,有针对性地释法明理,向原告释明其主张授课老师被“掉包”应当提供证据证明,如果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,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。且在已经接受部分课程授课的情况下,应当对培训机构提供的课程服务支付费用。另一方面,向被告释明在订立合同时,应当对师资配置、课程内容、费用金额、退费条件等核心要素做出明确约定或明确说明,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。经过人民调解员的不懈努力,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,被告当场向原告退还了部分课程费用。

  法官提醒:消费者在网络购课的过程中,应审慎选择,提高判断力,对售课页面、合同约定的内容仔细阅读,明确权利义务,师资配置、课程内容、培训时间、收费标准、费用金额、退费条件等都是购课时最核心的要素。对于课程培训,应当脚踏实地,不断积累沉淀,持续进步,不要总想投机取巧、一夜暴富。同时,消费者也要树立良好维权意识,做好交易证据的采集与保存。另一方面,培训机构也应依法诚信经营,遵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,讲究品牌质量和商业口碑,不做虚假宣传、空口承诺等,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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